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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2026年征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公告

来源: 高台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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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甘肃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高台县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岗位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二)限制情形

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查证属实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举报投诉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状况异常,管理混乱,可能影响履行项目责任的。

二、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扶持政策

1.省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招聘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2.项目期间,参与项目单位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高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职称申报评定、流动手续办理、工龄计算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考核管理 

(一)项目服务人员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年度考核、服务期满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服务期满考核由县人社局负责,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备案。

(二)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可向县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项目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申请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由县人社局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三)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扶持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考核结果的;

3.不按时向项目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申报时须提交:岗位申报表,工作人员联络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不得包括政府补贴部分)、社保待遇等信息。

县人社局审核用人单位资格和招聘计划,经综合评定筛选后,向招聘单位分解下达招聘指标,确定用人单位,发布公告,公布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并组织报名、双向对接等具体事宜。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正式报名前电话咨询或到招聘单位实地了解单位情况。

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地点: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

联系电话:0936-6631589、0936-6630345 

附件:附件1:高台县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申报表.xls

      附件2: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工作人员联络表.xlsx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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